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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城区2025年中央财政补助艾滋病防治社会动员项目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5-11-10         被阅览数:

  为全面推进艾滋病防治工作,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艾滋病防治,现公开发布雨城区2025年中央财政补助艾滋病防治社会动员项目申请指南,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管理原则

  (一)广泛参与原则

  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通过公开申请、平等竞争、同行评审、择优支持的方式确定支持项目。

  (三)目标导向原则

  围绕目标,结合雨城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实际需要,开展防治活动。

  (四)属地管理原则

  社会组织应在其民政部门登记的地域范围内开展防治工作,接受属地疾控机构的审核评价与技术指导。

  (五)遵纪守法原则

  遵守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符合民政部门对社会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

  二、项目时间

  项目执行时间为2025年12月至2026年5月。

  三、项目申请领域和范围

  主要支持社会组织开展以下3类领域活动: 青年学生和流动人群干预类。 在社区广场、商超菜市、车站、建筑工地等地针对流动人群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雅艾检”推广等活动,针对大中专院校、中职学校在校青少年学生开展适宜的艾滋病性病预防宣传教育;按月开展艾滋病防治集中宣传活动、开展“12.1”世界艾滋病日主题宣传活动,提高目标人群的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

  (二)高危人群干预类。为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的人群(失足妇女、男性同性性行为者和吸毒者)提供健康教育、安全套和润滑剂发放、性病诊疗服务信息和转介、“雅艾检”推广、艾滋病检测转介或协助检测和规范的检测前后咨询,减少毒品危害等服务,对干预场所新发现的艾滋病感染者转介到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抗病毒治疗。

  (三)重点场所干预类。

  针对艾滋病传播的重点场所(如会所、夜店、按摩店、洗脚房等)进行摸排,提供艾滋病防治宣传、同伴教育、“雅艾检”推广、检测转介和规范的检测前后咨询等,对干预场所新发现的艾滋病感染者转介到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抗病毒治疗。

  四、经费预算

  根据实际工作量支持经费,最终项目资金以2025年上级文件为准。在整个执行时间内,申请预算总额不超过“服务人数×服务单价”,青年学生和流动人群干预类项目服务单价不高于10元/人,高危人群干预类项目服务单价不高于100元/人,重点场所干预类项目服务单价不高于50元/人。其中青年学生和流动人群干预类单个项目申请预算总金额不超过2万元,高危人群干预类单个项目申请预算总金额不超过5万元,高危场所干预类单个项目申请预算总金额不超过4万元。阳性转介接受治疗服务费是指对干预人群中新检测发现的艾滋病感染者转介到定点医疗机构成功接受抗病毒治疗的工作经费,标准200元/人,核查确认无误后在尾款中一次性拨付原则结算。项目预算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据实列支(预算编制说明详见附件1)。项目经费不支持科学研究、设备购买、人员工资、安全套和检测试剂采购,不支持超越机构业务范围和活动区域开展活动。

  五、申请组织的范围与条件

  (一)申请范围

  申请组织的范围包括雨城区辖区范围内参与艾滋病防治社会组织培育基地及自愿参加艾滋病防治的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业务范围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相关或具有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能力和潜力。

  (二)申请条件

  1.凡经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具备完善的组织机构、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户,并需提供民政部门登记证明。未经民政部门登记的社区组织,其项目经费必须由符合条件的托管机构进行资金托管。项目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报。

  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有稳定的工作队伍,有明确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不得为行政或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成员分工明确,职责清晰,项目实施者数量和人员要求需满足项目工作正常开展。

  3.具有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经验或能力,熟悉艾滋病防治的政策法规和相关知识,能够制定科学合理的项目实施方案和预算。

  4.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公信力,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过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

  5.能够积极配合雨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工作安排,接受雨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监督和评估,按时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和相关资料。

  六、项目申报

  (一)申报机构填写《2025年雨城区中央财政补助艾滋病防治社会动员项目申请书》(见附件3)一式三份,A4纸打印,签字盖章,并于2025年11月21日前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方式提交至区疾控中心项目办(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股),同时将电子扫描件和 word 版本上传至项目办邮箱(718960012@qq.com)。

  (二 )申报机构可预算不超过所申请项目总经费5%的托管机构管理经费。

  (三)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在申报过程中,可以提出回避的评审专家或专业人员。

  (四)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指南中的相关内容,不具备申请资格、逾期、材料不全或活动内容不在项目活动范围内的申请项目将不予受理。

  (五)项目办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项目评审(评审细则件附件4)。受理的项目情况、评审结果将通过“雅安市雨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实名向项目办申诉。

  (六)项目办将通过公示的评审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书面通知中标机构,要求根据评审意见编制完成《项目实施方案》。各机构完成的《项目实施方案》经项目办复核批准后,签订项目执行协议书,开展项目各项活动。项目经费按照项目完成进度分三次拨付,签订协议后拨付50%,任务开展过半后拨付30%,验收合格后拨付20%。

  (七)在项目执行中期和末期,要求各项目实施机构提交《项目中期进展报告》和《项目完工报告》,项目办组织专业人员验收评审,通过验收的,拨付项目尾款;未通过验收的,限期整改,再行验收;再次验收未通过的,不予拨付尾款,必要时,追回相应首款。相关项目结余经费进入中央财政补助社会动员项目管理经费使用。

  附件:1.雨城区2025年中央财政补助艾滋病防治社会动员项目预算编制说明

  2.雨城区2025年中央财政补助艾滋病防治社会动员项目活动内容和指标说明

  3.雨城区2025年中央财政补助艾滋病防治社会动员项目申请书

  4.雨城区2025年中央财政补助艾滋病防治社会动员项目评审细则
 

(附件1)雨城区2025年中央财政补助艾滋病防治社会动员项目预算编制说明
dcecd2b6f32b05eac41ccf0c593b2d34.doc (39.50 KB)
(附件2)雨城区2025年中央财政补助艾滋病防治社会动员项目活动内容和指标说明
093c5540f89ec7c7d6bcc36078c732f0.doc (33.50 KB)
(附件3)雨城区2025年中央财政补助艾滋病防治社会动员项目申请书
abfd1a6b66660dfffcdfa095d8d4de66.doc (106.00 KB)
(附件4)雨城区2025年中央财政补助艾滋病防治社会动员项目评审细则
ca964696a63dd2e2fffc52eb03be9067.doc (31.50 KB)